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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班制度

 

本着对您学习负责的态度,学校原则上不允许退班,但对于特殊情况,学员在所报班次开班之前可办理退班手续,开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退班手续。

 

1、退班请提前一周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2、要求退班的学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不提供下列材料的,学校有权拒绝办理退班手续:

   1)提供《听课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理退班手续,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退班委托书》;

   3)出具报班时的交款凭证;

   4)已开发票的学员,退班时须完好无损退回发票(兑奖区完整),否则一律不办理退班。

3、退班时需将所发放资料、书籍如数退回,如不能完好无损退回资料、书籍的,则按资料定价的60%扣除资料费。

4、学员要求退班的,报班时与所退班次相关的各种优惠应予扣除。

5、前台刷卡报名的学员按每一笔30元扣除手续费;汇款异地退费的学员银行按其所收相应手续费自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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