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课证》是进入教室听课及领取资料的唯一有效证件 ,学员进行下列行为,必须出示《听课证》;不出示《听课证》的,学校有权拒绝:(1)进入教室听课;(2)领取内部课用资料及其他材料;(3)办理转/退班手续;
2、《听课证》只能本人使用。禁止将《听课证》转让给别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否则一经发现,我校有权予以没收,并取消上课资格。购买非法转让的《听课证》的,后果自负;
3、任何《听课证》只能在本期班内使用,任何学员不得擅自持《听课证》进入不同阶段的班次听课,学员遗失《听课证》后,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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