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7年相比,在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中,宪法部分新增考点10个,删除考点26个,变更考点33处。
宪法的变动也较大,主要体现在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等,从中也可看出司法考试越来越注重理论性、实践性的考查,其次在“宪法司法化”的趋势下,一些违宪的案例越来越多,使得像一些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效力这样的知识点会被加重考查力度,考生要予以重视。
此外,在今年考查范围中新增加了两部法律法规:《集会游行示威法》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考生也要适当注意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删除内容: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宪法的本质(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集中体现)
宪法发展的趋势
第七 节宪法关系
第八节 宪法与宪政
更改内容:
2007年大纲规定:
1、第四节宪法的作用
确认和巩固作用 限制和规范作用 指引和协调作用 评价和宣传作用
2、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
3、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4、宪法典的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2008年大纲规定:
1、第四节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
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2、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
3、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
4、宪法典的结构(序言的效力正文附则)
增加内容: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1、宪法与法律的关系2、宪法与宪政的关系3、宪法规范的分类(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程序性规范)4、第七节宪法效力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
备考提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本章的变化主要在于增加了“宪法效力”、“宪法规范的分类”,将原先单独成节的“宪法与宪政”删减为一个考点“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并入宪法的概念中。
关于宪法与法律的关系,主要是明确在不同语境中,宪法文本中“法律”一词的内涵、外延的不同,其次掌握宪法与法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关于宪法的效力,反映为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具体掌握宪法对人的适用、对领土的效力这两个表现形式。关于宪法规范的分类,可结合法理学的相关理论来掌握。
实战演练:
下列关于宪法规范的分类说法正确的有:ACD
A、《宪法》总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属于确认性规范
B、《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属于权利性规范
C、《宪法》第6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这属于程序性规范
D、《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这属于组织性规范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删除内容: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国体概述、经济制度的概念、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更改内容:
2007年大纲规定:
1、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爱国统一战线)
3、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三资”企业)
4、文化制度的概念
2008年大纲规定:
1、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与实质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
3、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三资”企业)
4、文化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增加内容:无
备考提示:
本章变动不大,主要增加了“文化制度的特点”这一知识点,考生应从文化制度的概念(包括三个层次)、特点两个方面进行把握,理解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对文化制度的规定的差异,以及文化制度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实战演练: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下面关于文化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A
A、经济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而文化制度并不具有此特点
B、德国魏玛宪法是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规定了文化制度的宪法
C、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文化制度可分为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民族民主主义的文化制度
D、文化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基本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综合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删除内容:
“一国两制”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指导方针
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
更改内容:
2007年大纲规定:
1、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2、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3、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4、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投票选举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5、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6、国家结构形式概述(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7、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
8、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
2008年大纲规定:
1、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2、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选举的组织 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候选人制度 投票选举 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3、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4、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候选人制度投票选举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5、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6、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7、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8、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增加内容:无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删除内容:
公民和国籍 公民与人民 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新发展
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 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 保护婚姻、家庭、母亲、老人和儿童 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 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
更改内容:
2007年大纲规定:
1、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2、基本权利与人权
3、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政治自由)
4、人身自由(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 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财产权劳动权 劳动者的休息权 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权利和自由)
6、第四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2008年大纲规定:
1、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2、公民权与人权
3、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项政治自由)
4、人身自由(生命权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 劳动权 休息权 获得物质帮助权)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权利和自由)
6、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增加内容:无
基本权利效力基本权利限制界限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基本义务的概念和特点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备考提示:
本章增加了“公民基本权利的效力和限制界限”两个知识点,其目的在于保障宪法规定的人权价值的实现。同样,有权利保障就有一定的限制,即确立基本权利的范围,使之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度,防止权力的滥用。此知识点需要考生掌握的法条有《宪法》第51条、《宪法修正案》第20、22、23条。
实战演练
下列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哪些是正确的?ACD
A、凡为我国的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准与外国人结婚
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五章国家机构
删除内容:无
更改内容:
2007年大纲规定:
1、基层政权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关系(基层政权的含义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2、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2008年大纲规定:
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增加内容:无
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删除内容:
宪法实施的主要原则(最高权威性原则 民主原则 合法性原则 稳定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宪法实施的条件(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 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
制宪主体、制宪机关、制宪权
更改内容:
2007年大纲规定:08年司试大纲
1、第二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2、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部分修改无形修改)
3、第四节宪法的实施保障
2008年大纲规定:
1、第二节宪法的修改
2、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部分修改)
3、第四节宪法实施的保障
增加内容:
宪法修改的含义
宪法解释的程序
备考提示:
对于“宪法解释的程序”这一知识点,要求了解各国及我国的相关规定,其主要包括:宪法解释的主体与事由、宪法解释请求的提起、宪法解释请求的受理、宪法解释的审查、宪法解释案的起草、宪法解释的通过。
实战演练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BD08年司试大纲
A、由哪些主体提起宪法解释,各国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个人不得请求解释宪法
B、宪法解释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又很谨慎的工作,它需要有专门程序来保证有权作出宪法解释的释宪机关在对宪法进行解释时,能够真正按照宪法的本意来进行
C、宪法解释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是不需要启动程序的08年司试大纲
D、宪法解释的限制是由宪法修改程序来保障的,而不能是宪法解释的权威机关的首先自律
:997367325
:894566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