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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复习技巧之法制史

    08年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复习 法制史

 

        在司法考试复习的过程中很多考生都对法制史的复习感到头痛,主要是由于平时接触的不多,了解甚少,想靠临时突击去记忆,记得快忘得也快,看完一遍书除了一些比较有趣的材料记住了,真正的知识点记住的并不多,并且司法考试法制史部分涉及的点很多很细,但所占的分值并不是很多,有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意味。我身边不少在复习司法考试的同学一提起法制史来也都满面愁容,甚至有的同学干脆就打算放弃了。我觉得这是十分不可取的,虽然法制史司法考试中占的分数不多,但是它的知识是比较死的,是比较容易拿到的,更何况在司法考试里面任何1分都是很宝贵,不能轻易放弃的。
         那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来攻克下
法制史这个难关呢,首先我们应该对司法考试法制史的特点有所认识,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 
       

        纵观五年的法制史考试内容,可以看出法制史考查呈现出以下特点:
        1、注重考查重点知识。
法制史虽然内容繁多,而且知识点比较零散,但是它还是可以区分为重点内容和非重点内容。重点内容永远是考试的重点。

        2、强调精确记忆。
法制史是历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几乎不涉及什么法学理论,它像其他历史分支学科一样,同样注重史实,而史实是已经发生了的客观事实,因此不容许人们任意曲解和发挥。考生要做的工作就是在理解的基础上精确记忆,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对于精确记忆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只有多次重复,来回强化记忆。

      

         既然了解了司法考试法制史的考查内容和特点,我们就要据此来制定复习方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法制史的复习技巧:

          1.熟读理论教材。法制史考查的内容是法制史实,这门课程所有的考试内容都在理论教材里面。因此,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要熟读理论教材,挖掘理论教材,在理论教材中找考点。这是与其他司法考试科目的重大区别之一。在复习法制史的时候,只能自始至终以理论教材为依托。只要我们熟读教材之后,还可以形成一定的知识体系。实际上,法制史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板块:一块是各国不同时期的法律如何规定,另一块是各国不同时期司法如何运作,在复习的时候应当自觉地把有关知识点归结到相应的板块,然后再按照历史发展顺序来建立起知识体系。熟读教材是复习的基础,也是复习的第一步,我们反对在复习时急功近利,那种认为只要在复习中对教材涉及的知识点有个初步的把握就行了,无须过多的研究是根本行不通的。 
   

        2.重点内容重点复习。在熟读教材的基础上,一定要进行重点复习,以重点知识为复习核心。我们强调,今后的考试不管多么难,主要考查的必然是重点知识,掌握了重点知识,也就是掌握了考试成功的关键。 

   

         3.善于归纳总结相关的知识点。法制史是关于法制的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因此各种相关制度之间必然有某种相关的联系,这是法的发展连续性和历史继承性的体现。归纳总结知识点有纵向归纳法和横向归纳法两种方法。纵向归纳法就是把某个知识点的各个历史发展时期采取纵向归纳的方法,找出其中的必然联系。比如对于大家都熟知的中国古代法典中的《名例》篇,它最初源自于战国《法经》中的《具法》,到《魏律》时候,将《法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并且将置于律尾改为置于律首,在《晋律》中,又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可以说进一步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而到了《北齐律》则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至此,在封建社会中,具有刑法总则内容的名例律最终形成,至清末修律为止,几乎没有什么重大的变动。进行纵向的归纳总结,找出相应的历史联系,从而准确记忆。对于横向的知识点,应当采取横向对比归纳的方法加强记忆,比如对于三法司,隋唐宋时期是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明清时期是大理寺、刑部和督察院。这种横向对比,有利于区分相同和不同时期司法机关的职权及其划分。当然,纵向归纳和横向对比结合使用,效果更佳。还有一些问题并不具有必然的历史联系,但是基于职权、性质和宗旨等原因,这些知识点往往也可以归纳在一起加以记忆。比如,对于立法问题中存在的许多第一,就可以归纳在一起进行记忆。如果进行归纳总结则会克服记忆混乱的弊端,而且会缩短复习时间,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对知识点进行比较和分析。分析和对比是学习的基本方法,通过分析和对比可以发现事物发展变化的线索,可以发现事物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等等,从而可以发现事物的本质属性。中外
法制史内容繁多,有关的法律名词也比较多,而且还很生僻,再加上各国各个时期都有自己独特的法律规定,同时又没有相应的法条来帮助考生加强理解和记忆,所以在很多地方考生容易产生混淆,导致记忆错误,因而更应该自觉地加强法制史知识点之间的对比和分析。 

   

         5.认真研习历年试题。做历年真题,可以发现司法考试法制史命题的难易、命题的规律,考查的方式,考查的趋向。研习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的考题,这是很有道理的。

 

         上面我们对司法考试法制史的考查特点进行了分析,也介绍了法制史的复习方法,希望对于大家的司法考试复习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任何复习方法都不是绝对有效的,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并把他实施下去,才是所有考试复习的不变真谛!

 

           来源:三校名师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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