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综合性案例分析题、论述题重点考查内容集中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被告资格、判决的种类和适用,同时会结合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
赔偿法的相关内容予以考查,因行政法理论性内容在这部分地位比较突出,考生复习时不应仅局限于法条,要善于思考行政法理论性问题,尤其是与实践紧密相关的问题。行政法的案例分析题要求考生从中总结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理。行政法有六大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这六大原则下面又有若干分原则,这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国务院文件的形式正式确立下来的,它不是一般法理意义上的探讨,而是具有实际执行力的原则。所以对于案例分析题,需要理论联系实际,从案例涉及的实际问题中抽象出其所反映的基本原则,结合行政法总论基本原理,展开论述。
从历年考题来看,考点主要集中在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的区分、行政确认行为的性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及审查范围、行政诉讼参与人、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行政赔偿范围、专利复审、行政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行政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等重点内容,涉及的法条主要有《行政诉讼法》第2、5、11、12、39、65条,《行政诉讼解释》第12、13、20、41、42条,《国家赔偿法》第9条及《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法部分(含行政诉讼法)每年都会出现一道案例题或论述题(除2004年之外),分值约为10~15分,且在试卷四中历年都是比较难的题目,得分率普遍较低。
近年来命题主要有三个趋势:第一,综合性加强,即行政法(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行政诉讼法乃至专利法杂糅在一起,难度增加;第二,理论深度加深,2006年考了信赖保护原则,虽然没有脱离重点,但我国目前尚无法律将其正式确立为行政法上的基本原则,属于纯理论问题,且需要纵深论述;第三,前沿化渐浓,与实践联系越来越紧密,不回避热点、不回避争议。考生要从以上三个方面应对行政法试卷四中的发展变化,一定要理解掌握,加强理论功底,并能够做到灵活运用。
来源:三校名师 编辑:宋薇 时间: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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