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部分案例所涉及的考点比较分散,各章内容几乎均有涉及。从分布分值上看,每年大概在15-25分左右。从历年案例题的考查方式来看,案例的考查越来越灵活多变,和以前相比,2006年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结合进行考查,是突破性的变化。对易混淆罪名和总则内容通常是结合考查,问题的设置也越来越刁钻。

从历年考查的知识分布来看, 刑法案例通常是综合考查总则与分则部分内容。总则部分涉及犯罪主体(自然人刑事责任年龄、身份问题);犯罪的主观心态(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既遂犯、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共同犯罪(主犯、从犯、是否首要分子、如何量刑);罪数(一罪还是数罪,是否需要数罪并罚或择一重罪);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从重、从轻、减轻)。分则部分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
关于刑法案例的答题思路和方法:从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出发,看看案例中各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则再根据犯罪的各种事实决定如何定罪和量刑。具体包括:
定罪方面:(1)罪名是什么,如果是选择性罪名,只写他所犯的部分;(2)犯罪的主观心态;(3)一罪还是数罪,是否需要数罪并罚或择一重罪;(4)犯罪形态:各人是否相同;(5)是否共同犯罪,或者仅就某部分犯罪成立共同犯罪。
量刑方面:(1)是否有特殊身份——年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妇女等;(2)如果有未完成形态,应当怎样量刑;(3)如果是共同犯罪,是否区分主犯、从犯、是否首要分子;如何量刑;(4)有无自首、立功、累犯、处于缓刑、假释期间等量刑情节。
来源:三校名师 编辑:宋薇 时间:200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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