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科目的学习都要学会贯穿文章,对照阅读,融会贯通。司法考试也是一样。
这里所指的贯穿既包括把指定教材的前后部分贯穿起来,也包括前一章与后一章的贯通,甚至是一章之中前后问题的贯穿。既能检验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掌握的熟练程度,发挥不足,及时弥补,起到加深理解、巩固记忆的作用,也能锻炼分析、归纳问题的能力。
就用民法举例,如:在买卖合同之中买方的义务之一是“按约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若卖方交付标的物不符合质量时,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从民事责任分类的角度讲,这一违反合同的行为属于不完全履行的行为。无论从何角度而言,买房都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该不符合质量的标的物造成买方或其他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什么民事责任?这就需要到侵权行为一章中寻找答案。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两类。在特殊侵权行为中,有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及产品瑕疵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
因此,遇到上述问题时,就需要把买卖合同、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联系起来,才能正确解题。所以,我们要用体系性的思维方式从整体上把握各部门法。
来源:三校名师 作者:宋薇 时间:2008年7月24日
:997367325
:894566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