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商经来说吧。2006年、2007年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的总体分值突破了100分大关。近两三年,和司法考试相关的商事法有重大变革,如2006年施行的新公司法、证券法,2007年施行的新破产法、合伙企业法、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均是非常重要的变化。商法经济法可谓法条庞杂,内容繁多,复习备考时颇为令人头疼。但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仍然考查重点突出。此重点涵盖两个内容,一是重点的部门法,如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二是部门法中的重要制度,如,税法中的税收保全和税收的强制执行,这些在司法考试中频频出现。

单就商法而言,毫无疑问,备考的重点仍然是公司法。破产法千呼万唤始出台,是一部极为复杂的法律,不仅立法理念上将原破产法“重破产清算”转换为“重企业更生”,而且程序设计上的“总分结构”也易混淆。对于破产法,本讲义分解得很详细也很全面,力图为大家展现破产法的全貌。另一个部门法,公司法是重点讲解的内容。公司法每年的分值都高居商法部分榜首,约占1/2强,2006年其分值高达38分。并且,这些年的固定模式是第四卷中有一道分值较高的公司法案例分析题,间或出现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题。其他部门法在卷四中出现案例分析的概率很低。所以我们在编写讲义时进行了灵活处理,突出公司法的案例,单设一节分析公司法案例的解答方法,并且为和司法考试的难度相匹配,我们设计了综合性强调案例题目。
经济法法条繁多且杂乱,既有权利义务等民事法内容,也有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法内容,单个部门法考查的分值普遍不高,多数部门法仅仅考查一、两道题,似乎仅仅为了证明该法还没有被司法考试所遗忘所抛弃。还有部分部门法“偶尔露峥嵘”,如审计法、会计法。
相比较而言,知识产权法的内容考察相对稳定也相对固定,试题花样的翻新较少。该部分内容理解运用起来非常复杂,实践中专业性极强,但在司法考试中却是蜻蜓点水般考察一些基本问题,是典型的“实践中的难点,考试中的得分点”,较为简单。
不得不提到的是,每年考试试题中均有一些不如人意的题目,我所指的“不如人意”,是指不论从司法实践办案的角度,还是单纯从司法考试命题的角度都算不上重要的一些知识点,也在商法、经济法考试中,尤其是经济法中出现。当考试结束后两三天我们按照学校的要求核对答案时,看着某些经济法试题,我的第一感觉竟然是无助,我感慨的是很多人在上一轮的复习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又是徒劳,因为这些题目让我们在复习备考时无从下手。不过,幸好这些生僻的题目大多在单选题中,幸好我们还有一套应对具有中国特色的考试的答题方法。所以,就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对这些刁钻的考点无需过于在意,临考前有针对性的强化记忆和答题技巧的训练比掌握这个知识本身更为有用。
来源:三校名师 编辑:宋薇 时间:20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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