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42:问一下两人有限公司,占49%股份的股东权益受损,他可以私自在报纸上发布清算公告吗?
汪老师:不可以。清算之前要作一个解散的决议,根据公司法,解散的决议要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私自法清算公告是不行的。
游客47:如何认定有限还是股份公司如果题目中没说是有限还是股份公司,我该如何确认是什么公司阿?
汪老师:同学:一般来说,题目都会告诉你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如果没有说,要从选项中判断,例如,选项中出现股东会,那就是有限公司,如果出现股东大会,那就是股份公司。如果从选项中也判断不出来,那么,这个题目就是考查公司法总论的知识,不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都适用的规则。
游客49: 公司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权的股东通过。这里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权的股东通过”是不是就是指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股东通过?这与三分之二以上有代表权的股东有什么区别?
汪老师: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所以,通常所说的三分之二表决权就是指持股比例为三分之二。但是,我们知道,公司法允许有限公司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比如可以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这时,三分之二表决权就是指股东人数的三分之二。
游客48:公司法在司法考试中主要的考点都是什么?其所占的分值怎么样?
汪老师:公司法的分值在25-30之间,是商经各章中的重中之重。所以,对于公司法,我一直建议大家全面学习,争取拿下20分以上。从公司形态角度看,有限公司的内容更加重要一些,过去绝大部分年份中案例都是有限公司方面的。从具体内容看,公司的出资和组织机构比较重要。
游客52:公司法31条 规定了非货币出资股东估价不实的责任是首先要补足缴纳,不能补足的,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负连带责任,然后可以追偿。问股东出资不足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在31条的情况下,该股东还对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吗\?这违约责任是不是也可以一起追偿?
汪老师:出资不足的责任从两个角度考虑。从公司与债权人的关系角度,关键是补足出资,首先由出资补足的股东补,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外。从股东之间的关系角度,出资不足的股东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是依据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出资协议,则根据合同法理论和一般规则承担违约责任,这时对内。
游客51:请问老师
公司法中“认足,募足,认购,认缴的”有什么区别?
汪老师:实际上这几个词没有本质区别,只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司所采用的不同术语,就像有限公司叫股东会,股份公司叫股东大会一样。认缴和认购是指股东现在和将来总共要出资多少,有限公司用认缴,股份公司用认购。募足是指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份已经全部缴足。认足这个词,我好像没有在规范的表述中看到过。
游客60:私营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有哪些啊?
汪老师:他们三个不是一个层次上的概念。私营企业主要是从所有制角度来讲的,也就是由私人投资设立的企业,它可以是公司(包括一人公司),也可以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不具有法人资格,后者具有法人资格,相应地,前者的投资人对于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后者的股东通常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信息来源:三校名师 发布时间:0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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