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老师:今晚是刑事诉讼法答疑
张中老师:大家在刑事诉讼法方面有什么问题,请提问.
访客365:请问老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没有提出死亡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可否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
张中老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仅限于犯罪造成的物质损失,没有死亡赔偿金.
张中老师:当然,也不存在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
访客594:无期徒刑,死缓期间可以保外就医吗?
张中老师:不可以.保外就医限于有期徒刑和拘役
访客290:请问老师被申请回避后,被申请回避人之前所做的工作效力如何认定?
张中老师:侦查人员被决定回避的,其回避前所收集的证据和诉讼行为效力待定,即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或检委会视情况确定
访客620:老师好!“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察没有拘传的权利吗?”
张中老师:有拘传的权利
访客504: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 公安机关在复议复核期间 应该立即释犯罪嫌疑人 那么可否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吗?
张中老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访客504:单位犯罪案件中 单位的诉讼代表人是不是当事人 还是说当事人只是单位
张中老师: 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是当事人, 被代表单位才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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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713:请问老师: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取保候审由哪个机关决定??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取保候审又是由哪个机关决定?
张中老师: 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需要取保候审的,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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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231:如果是被告人,被害人自己收集的证据,非法的要排除吗? 比如以胁迫的手段得到的呢? 是不是和民诉的证据规则一样?
张中老师: 在刑事诉讼中,排除的主要是公安机关非法收集的证据.对于当事人非法收集的证据是否排除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司法考试不会涉及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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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391:请问老师法官能否直接引用宪法条文对刑事诉讼问题做出裁决?
张中老师:你提的问题超出了司法考试范围.
访客391:奥,那这个问题不用考虑?
张中老师:只有逮捕问题可能涉及宪法问题,但因用刑事诉讼法就够了.
访客231:无期徒刑,死缓期间可以保外就医吗?
张中老师:不可以,保外就医仅限于有期徒刑和拘役.
访客874:下列情况,哪些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A.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B.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不能随时讯问和审判的C.被告人死亡的D.原来颁布的刑事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现行法律认为不是犯罪的。这题的答案是什么?为什么还选d
张中老师:ACD
张中老师:不过,第四选项不会在司法考试中出现。
张中老师:从旧兼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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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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