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南昌4月7日电 通讯员彭贤渭 记者郭宏鹏 黄辉 今天(4月7日),江西省万安县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用的银行卡330张,涉案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
今年3月16日上午,万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市民刘某报案,称其前一天接到一个陌生女子的电话,对方自称是车管所工作人员,问刘某最近是不是在吉安市交警支队给自己的皮卡车上了“赣DN 6616”的车牌,刘某回答是,对方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购车退税的政策,并给了一个所谓国税部门的办公电话。
刘某信以为真,立刻拨通了这个电话。接电话的女子自称是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告知刘某可以享受3200元的退税,请刘某马上到ATM机上操作。之后,刘某持建行卡到建行网点ATM机上按照对方的指令进行操作,结果把自己卡上的38689元现金转到对方卡上,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通过追查犯罪嫌疑人的电话号码,警方发现这个号码已被犯罪嫌疑人采用改号软件处理过,于是转变思路,接着追查资金转移的去向。随后,民警赶赴新余市,调取了犯罪嫌疑人在新余市建行长青分理处的取款录像。几经周折后,警方锁定家住新余市渝水区的毛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5日晚,民警又赶赴宜春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入住在宜春市佳圆酒店的毛某、陈某、黄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缴获作案银行卡330张。7日上午,5名嫌疑人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初查,2010年11月,福建漳州人陈某在厦门市认识了一名中年男子,该男子要陈某去江西帮他的诈骗集团取款,陈某表示同意。之后,陈某又来到江西新余,发展了黄某、毛某、陶某、欧某等人为取款组成员,由陈某统一指挥。
警方介绍说,诈骗集团的电话组诈骗成功后,会电话通知陈某用哪张卡去取款,陈某就安排取款组成员去ATM取现,取款组成员每人每月工资8000元左右。陈某则将所取款项的4%作为自己的报酬。经查,取款组成员已在福建省龙岩、长汀和江西省于都、瑞金、赣州、吉安、新干、新余、宜春等地来回反复取款,到被警方抓获时为止,取款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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