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优惠:1、春节前报名的学员8.0折; 2、本校老学员凭听课证8.5折;参加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凭准考证9.5折; 3、在校学生凭学生证9.0折;两班以上同时报名9.5折…………

三校名师点睛理论法—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

1.法典结构与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

(1)《魏律》。《魏律》共18篇,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首先,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其次,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第三,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

 

(2)《晋律》颁行与张杜注律。《晋律》,又称《泰始律》,共20篇620条。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律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经验,经晋武帝批准颁行,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晋律亦称《张杜律》。

 

(3)《北魏律》的制定。《北魏律》共20篇,是当时著名的法典。

 

(4)《北齐律》的制定。《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炼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北齐律》在中国封建刑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5)法律形式的变化。形成了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的立法格局。科起着补充与变通律、令的作用。格与令相同,起着补充律的作用,均带有刑事法律性质,不同于隋唐时期具有行政法律性质的格。比是比附或类推,即比照典型判例或相近律文处理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式是公文程式。

 

2.法典内容的发展变化:

(1)“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议亲(皇帝亲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传统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议功(有大功勋)、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朝廷勤劳服务)、议宾(前代皇室宗亲)。此后,“八议”成为各代刑律的重要内容。唐律中的名例律在五刑、十恶之后即规定了八议制度。

“官当”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权制度。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南朝《陈律》规定更细。

 

(2)“重罪十条”的产生。《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并置于律首。“重罪十条”分别为:反逆(造反);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与宫殿);叛(叛变);降(投降);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不道(凶残杀人);不敬(盗用皇室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不义(杀本府长官与授业老师);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北齐律》规定:“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3)刑罚制度改革。一是规定绞、斩等死刑制度。二是规定流刑。把流刑作为死刑的一种宽待措施。北周时规定流刑分五等,同时还要施加鞭刑。三是规定鞭刑与杖刑。北魏时期开始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增加鞭刑与杖刑,后北齐、北周相继采用。四是废除宫刑制度,北朝与南朝相继宣布废除宫刑,自此结束了使用宫刑的历史。

 

(4)“准五服制罪”的确立。《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准五服制罪”的制度。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按服制依亲属远近关系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服制不但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依五服制罪成为封建制度的重要内容,影响直到明清。

 

(5)死刑复奏制度。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

 

       热门关键词:司法考试法规 理论法学 司法考试 三校名师 三校

 

      来源:三校名师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08.08.25

 

相关链接

本站网络实名:“三校名师” 通用网址:“三校名师” :997367325 :894566542
Copyright ◎2001-2008sanxiaomi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三校名师司法考试·版权所有
地址: 北京大学生体育馆高德写字楼三校名师报名处 电话:400-882-2299 010-82098598 82098599 13366283986
银行汇款: 账号: 建行:1104 8699 8013 0282 553 工行: 0200 2142 0103 0718 512 农行: 2508 0046 0061 740 收款人:贺晓春
汇款地址:北京市100088信箱48分箱 北京市海淀区三校名师培训学校(收) 邮编:100088 (请注明姓名、班次、通信地址、邮编及电话)
京ICP备05026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