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从分值分布看,《合同法》在所有列入司法考试范围的法律、法规中可谓是一骑绝尘,其年均分值50分以上的业绩使得其他部门法望尘莫及。而在合同法典颁行之后的1999年、2000年两届司法考试中,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试题分值更是连续达到了60分以上,实为不折不扣的司法考试法律法规之第一大户。
上面所讲的60分还仅仅是指直接依据《合同法》的条文的试题分值而言,若再考虑加上其他与《合同法》有直接、间接联系的法律、法规的试题分值,其总分值应在80分以上。这些法律、法规包括:《担保法》之担保合同,《保险法》之保险合同,《劳动法》之劳动合同,“三资企业法”之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及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合伙企业法》之合伙协议,《仲裁法》之仲裁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房地产交易合同,《土地管理法》之土地出让、转让合同,《产品质量法》之产品责任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消费合同,以及《海商法》上的一系列合同法律制度等等。此诚可谓司法考试总分400分,合同法五分天下有其一。合同法不精,通过司法考试难矣。
题型看,《合同法》以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并重。从近两年司法考试情形看,卷四中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案例分析题至少有两道,总分值在20分以上。因此,做好合同法案例分析题,意义重大。
《合同法》共计23章428条,内容博大精深,理论底蕴深厚,许多法条涉及到合同法、债法乃至民法的基本理论制度。因此,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加强对合同法基本理论的学习,以有助于从更深层次上理解掌握合同法法条。
可以说《合同法》的法条可考性是非常强的,除去首尾2章及第10章外,其余20章的每个条文都具可考性。因此,本法的重点内容并不明显,所谓重点法条只是相对的。建议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应心平气和地复习每一个条文,每一项制度,努力提高合同法理论水平。这样,始能有备无患,以不变应万变。
《合同法》同《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的规定存在着诸多重合和冲突,如何在复习中和选择法律适用时处理二者的关系,是广大考生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我们在今后的专题介绍中会着重交待二者各个具体相关条文的关系,以澄清考生头脑中的诸多迷惑和错误认识。
最后要提醒各位考生的是,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12月1日通过的《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具有重要的应试意义,不可不予重视。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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