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被告上述负举证责任相比,原告只能称作负责举证。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下列属于原告负责举证的范围,如果原告对下列事项举证不力,会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产生,如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等。
其一,起诉条件
但是如果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不能证明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则推定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定的起诉期限。
其二、起诉不作为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2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其三、行政赔偿诉讼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原告必须对行为的存在、损害的存在以及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予以证明。否则可能会被法院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其四、原告的举证权利
原告提供的证据,根据在行政程序中是否已经提供,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原告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证据,而该证据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可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性的依据。
2.原告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证据的,可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性的依据;但被告为对抗这种“新证据”,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3.原告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证据,而该证据在行政程序中被告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但是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的,该类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不能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据。
其五、原告或者第三人的举证期限
1.一般规定: 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2.延期提供: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来源:三校名师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08.08.15
:997367325
:894566542